6.考察
考察由嘉善县善西公墓或上级组织实施。如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
7.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嘉善县善西公墓或上级确定拟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善县善西公墓张贴公示,并通过嘉善县人事人才网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嘉善县善西公墓或上级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所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8.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双方签订工作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签订合同前,需原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五、其他说明
其他未尽事宜,由善西公墓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罗星街道和合社区善西公墓
联系人:周主任,联系电话:
原标题:嘉善县善西公墓公开招聘墓地业务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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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善西公墓
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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