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组成,先面试、后笔试。
1.面试。所有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以面试成绩按应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人数。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内容:个人形体、外貌、气质(五官端正,身体无明显缺陷,身高达标);语言表达能力、服务礼仪、普通话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和应变能力等。
2.笔试。笔试内容含时事、社会科学、语言理解与表达、计算机办公能力运用、公文处理与运用、职业道德等方面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
3.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要求:详见准考证。
4.考试综合成绩。应聘者综合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再次成绩并列的,进行复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