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上学期间受相关处分未解除或因处分不能在规定学制内获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募程序
此次招募工作,采取现场报名、考试、体检、公示等步骤实施。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9月27日-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二楼大厅北侧窗口(方山路与昌盛街交叉路口东北角)。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携带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薄和困难高校毕业生相关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昌乐县公益性岗位招募困难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1寸近期免冠彩照5张,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招募公益性岗位人员免收报名费。
2、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在中国·昌乐门户网站人社局窗口()予以公布,同时公布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名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以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测试报考人员综合素质(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体检和公示
体检:根据面试成绩由到低分按报考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对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报考岗位中由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