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审查和笔试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方能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资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可以进入考试。
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综合知识能力。笔试时间、地点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招聘岗位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口头表达等能力。由本局组成面试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的相关知识及综合能力进行评分。面试时间、地点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考核合格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六、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用人单位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其他
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监督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
本公告由海珠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海珠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招聘雇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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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广州市海珠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