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确认
(1)报考人员报名后至9月18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在9月18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2)报名结束后,招考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1.5的,将取消或相应减少该招聘岗位职数,招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时间为9月19日13:00至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考生于9月24日至9月25日直接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8年9月26日
上午:9:00——11:00
(0103岗位 《公共基础知识》,其他岗位 《职业能力测试》)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科目和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初、高中语文基础知识、政治、法律、历史等常识,满分100分。
《职业能力测试》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满分100分。
(四)资格复审
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退伍军人、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困难家庭和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未就业的考生优先。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