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从应聘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并在智慧丰县网“人事考试”板块“招考公告”栏、中国丰县网“人社局”板块以及徐州人力资源招聘网“丰县板块”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应聘人员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在上述网站一并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本人户口薄(含主页和本人页)(婚入人员提供结婚证及对方户口簿)、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需同时提供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件等。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名次靠前的笔试合格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通畅,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在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资格复审为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人员,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