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考程序
1.考试。报名人数超过20人的(不含20人),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按高到低排序,取前10名进入面试(第10名分数相同的,分数相同的一同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报名人数为20人及以下的,直接采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知识和文字表述能力;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2.体检。按考试情况,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并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体检中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缺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3.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在体检结束后的15天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察。考察内容为拟聘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资格复审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提交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六、待遇、管理
1.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管理,期限2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2.年收入36000元左右,单位另按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3.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七、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企业用工有关管理规定,严守人事纪律,市纪委市监委综合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对招考全过程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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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绍兴市外经贸服务中心招聘派遣制员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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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2018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