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察体检
各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方式,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察合格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烟台市邮政管理局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用工合同,不合格的解除劳务关系。
五、待遇
人员工资标准参照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服务岗位标准执行,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新苑路5号西附4楼
邮编:264003
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七、其他
未尽事宜,由烟台市邮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烟台市邮政业安全中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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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邮政管理局
201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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