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者,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与岗位相匹配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按照招聘职位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并宣布进入体检阶段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一)体检
体检由自治县委政法委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情形出现职位空缺的,从报考该职位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自治县委政法委派出干部考察组,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形出现职位空缺的,从报考该职位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五、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正式聘用。由自治县委政法委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本次聘期为一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到期,根据工作需要继续留聘的,由自治县委政法委组织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签订续聘合同。
六、相关待遇
按《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环政发〔2016〕25号)文件规定的待遇执行。
原标题:中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8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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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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