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及聘用
考核合格的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栏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上岗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察合格,即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七)工资待遇
聘用后月工资2300元/月(含社会保险),工资按月发放。
八、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招聘原则和程序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秘密等行为,可向纪委、监委机关举报。
九、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报名费,差旅费和体检费由考生自己承担,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
联系人:李文杰(****)
许鹏(****)
原标题: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协管人员招聘方案
点击下载>>>
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5日
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