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测试
考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分为笔试、计算机操作测试、体能测试、公文写作和面试。执行宣传岗位人员不参加体能测试,参加公文写作考试;其他岗位人员参加体能测试,不参加公文写作考试。总成绩为笔试的40%、计算机操作测试的20%,体能测试(公文写作)的20%、面试的20%累加之和。
1、笔试、计算机操作测试、体能测试(公文写作)
具体时间、地点报名后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前三项测试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由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达比例的,所有参加测试人员进入面试。
通过面试全面考察应聘人员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方面能力。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人数,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者优先,执行警务保障岗位退伍军人、部队转业人员、公安院校毕业生等优先,此外按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总成绩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对象范围。由沁水县人民法院组织考察,考察内容和程序参照有关规定进行。
4、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研究按照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