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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苏海安县招聘39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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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政府网 2018-09-04

1.考试形式

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见附件,招聘单位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材料。岗位04不参加笔试考试。

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岗位01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员,若进入技能测试的末位分考生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考生全部参加技能测试。比例不足1:3比例的,按实确实。测试内容为汽车驾驶桩考和路考。

面试: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参加面试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

①岗位01参加技能测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②岗位02、05~25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的末位分考生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考生全部参加面试。比例不足1∶3比例的,按实确定。

③岗位03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的末位分考生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考生全部参加面试。比例不足1∶2比例的,按实确定。

④岗位04初审、复审合格人员直接参加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录取,分数相同时,以兵龄长者优先,若兵龄也相同,则以在部队立功受奖情况,综合衡量确定,原则上以受奖高低层级确定。

2.成绩计算(所有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⑴ 岗位0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0%+技能测试×40%+面试成绩×40%

⑵ 岗位02、03、05~09、13、15~25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⑶ 岗位04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⑷ 岗位10~12、14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

3.成绩公告:考试成绩及取得相应资格人员名单在“中国海安”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二)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得分高者优先。体检由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公司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用工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考察后,考察组应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要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公示、聘用审批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施劳务派遣;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位时,在参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对象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得分高者优先。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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