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8年公益性岗位招考公告在陆续发布中,为了避免大家遗漏公益岗考试信息,中公公益岗考试网为广大考生汇总了每日招考信息,便于大家及时查看。
公益性岗位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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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派遣到海安市司法局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海安市司法局高新区司法所 司法社工 1名
海安市司法局开发区司法所 司法社工 1名
海安市司法局大公司法所 司法社工 1名
二、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报酬:2562元/月(以后随我县相关文件作相应调整);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
三、报名
(一)报名对象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通人社发[2013]9号)文件要求,报名对象为2011年之后(含2011年)毕业未就业的海安市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情形之一:(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2)特困职工家庭的;(3)城乡零就业家庭的;(4)低保边缘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家庭的;(5)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及以上的;(6)人社部门认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家庭的。
(二)报名条件
1.基本素质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不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