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8年9月7日8:30—12:00。报名地点:苏州市人才市场服务中心(干将西路288号)一楼招聘大厅,摊位号C13,联系电话:。
2.报名和资格审查。由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均为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接受面谈资格审查。填写《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表),同时交本人同底正面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二)考试
1.报名人员超过20人增设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人员不满20人直接进行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政审
1.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按4:6计算总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按拟招录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并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中的有关规定;
3.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录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在苏州人才网公告栏上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在考试、体检、政审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