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排名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一)资格复审:由街道组织、纪检、公安、计生、拆违等部门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对不符合公开选拔条件和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生笔试总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小数点后两位),从到低分进行排名,按招考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区级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体检合格后,确定录用对象,录用对象应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对逾期不能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1.被录用者与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劳务派遣东湖街道办事处工作,工资待遇参照东湖街道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
2.此次报名将对考生所提交的个人资料予以保密,不会将考生登记的个人信息用于与招聘无关的其它用途,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3.被录用者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6个月内出现人员空缺的,可从此次招聘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予以替补。
原标题:招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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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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