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组织考察
由招录单位派出考察组,对通过体检人员进行考察和综合评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特别是要考察与拟任职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五)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鼎湖区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工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试用期为2个月,初次聘期为3年(含试用期)。劳动合同期满,招录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续聘或解聘意见。双方同意续聘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按照《肇庆市鼎湖区机关雇员管理暂行办法》(肇鼎府办【2016】7号)标准执行。
五、其它
未尽事宜,可向肇庆市鼎湖区鼎湖区审计局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联系人:黄海容。
原标题:肇庆市鼎湖区审计局关于公开招聘机关雇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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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鼎湖区审计局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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