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岗位管理和工作期限
公益性岗位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工作机制,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期限为:除自首次上岗之日起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本人年龄以身份证为准)的工作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六、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月工资1800元,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公益性岗位开发单位,在合同期限内可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1550元),社保补贴按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自筹解决。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七、纪律与监督
招用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工作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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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8年费县公益性岗位招聘就业困难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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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费县财政局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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