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取技能测试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以学历高者参加体检,仍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参加面试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的通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园林绿化管理局会同射阳县人力资源公司组织考察,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
因个人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