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系人:杨净知 联系电话:
(四)报名须知: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1寸近期照片,《迪庆州纪委监委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评委会由州纪委监委相关人员组成,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由评委会确定拟聘用人员。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拟聘用人员经体检合格后,正式确定聘用。
六、聘用人员管理和相关待遇
(一)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需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原则上1年一签,试用工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签订,协议期满后,经用人单位和被聘用人员双方协调一致,可以续签用工协议。
(二)劳动合同签订后,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结合迪庆州纪委监委实际,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月工资不低于迪庆州最低工资标准。签订合同后,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四)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依照《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原标题:中共迪庆州纪委迪庆州监察委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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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迪庆州纪委迪庆州监察委
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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