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和复审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不合格及其他原因形成的空缺,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不按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要求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网公布。
2.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对照招聘资格和招聘条件进行复审。
七、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复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安排岗位。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程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含3个月试用期)。合同期满综合考核评价合格的,可续签一次。聘用人员档案由市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管理。
八、其它事项
1.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网址:)、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网()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5.本简章由开封市2018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辅助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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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9:00—17:00
原标题:开封市2018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2018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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