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对报名不足的乡镇,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报名选择“服从调剂”中统筹分配。
(五)各乡镇人民政府信息员由各乡镇负责招聘;各专责小组组长单位、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信息员统一由县扶贫办负责招聘。由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并自行组织考核,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分别确定扶贫信息员拟聘用人选,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天。公示无异后,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名单。并报灌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扶贫信息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由招聘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合同,并负责日常管理。
四、工资待遇
扶贫信息员工作期间可享受2700元/月(含五险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的劳动报酬。各用人单位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办理并缴纳社会保险。
五、招聘纪律要求
(一)严格按照招聘方案执行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平的工作原则。
(二)实行亲属回避制度,有亲属参加应聘的人员不得担任招聘工作人员。
(三)实行招聘监督与举报制度,整个招聘过程由县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察局党风室:。
原标题:灌阳县2018年招聘扶贫信息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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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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