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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安徽颍东区面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0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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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东区人民政府 2018-08-15

(4)《就业创业登记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未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需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县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

(5)家庭困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和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3、面试

由区住房保障局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测试报名人员语言沟通和事务处理能力,面试结果当场宣布,并作为下一步选择岗位的依据。

4、考察

由区住房保障局组织考察组,对被考核人员进行外围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违规现象等。

5、体检

入围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6、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者,参加上岗前集中培训。

7、聘用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聘期三年,接受用人单位的统一管理,在合同期内对违反用人单位相关规定及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四、薪酬待遇

(1)岗位补贴:不低于颍东区最低月工资标准1250元,今后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

(2)绩效工资:每月1200元,具体绩效考核办法由用人单位制定;

(3)社会保险:缴纳企业五项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自行负担)。

五、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区住房保障局)

(区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原标题:2018年颍东区面向家庭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颍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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