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8.截止2018年8月14日17:30前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非因考生本人重大疾病、事故以及家庭重大变故原因放弃考察或经考察合格但放弃聘用资格的,由招聘领导小组据实上报务川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记为人事招聘不诚信记录。
八、公示、聘用、试用期及薪酬待遇
(一)公示
经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中国•务川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失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务川自治县洪河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务川新型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工作。
(三)试用期
试用期为自派遣至务川新型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之日起60天。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转为正式劳务派遣制员工。
(四)薪酬待遇
1.试用期间实行包干薪酬制。包干薪酬为1800元/月,公司不负责“五险一金”等社保、福利。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转为正式派遣制员工的,实行综合薪酬制。综合薪酬由月薪酬和年度考核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转为正式派遣制部门员工的,月薪酬总收入不低于4000元;转为正式派遣制驾驶员的,月薪酬总收入不低于3500元;月薪酬总收入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以下简称“五险”),无住房公积金;年度考核绩效薪酬参照务川新型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聘用制员工同职级标准执行,在年终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3.法定假日、年休假、病产假及差旅补助参照甲方企业聘用制员工同类别标准执行(含试用期)。
九、注意事项
1.考生电话通讯要24小时畅通,以便联系。因考生通讯不畅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招聘各环节通知事项通过“中国•务川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成绩查询。请报考者密切注意招聘网站上公布的招聘相关信息,因未及时阅读指定网站上公布的招聘信息导致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含笔试及面试)。
4.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纪律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