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和考察
对初录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学识和技能等情况。体检、考察不合格及弃权形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日照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工作。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原标题:日照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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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陆桥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