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录聘用管理
考试合格人员经用人单位考察、体检、公示无异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的统计调查协理员和劳动监察协管员公益性岗位,纳入基层社会管理类公益性岗位管理,一经聘用,由用人单位与统计调查协理员和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签订1年期限的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在规定期限内续签,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相关待遇
统计调查协理员和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月工资标准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并按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报考咨询电话:(统计调查协理员)
(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
投诉电话: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统计局武汉调查队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