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聘用人员确定后,统一通知做用工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者自行承担。因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违纪违法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名或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出现缺额按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与玉泉街道签订一年期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经双方自愿可以在规定期限内续签劳动合同,在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八、待遇
所有聘用人员工资按攀枝花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目前的标准是138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
九、本公告由攀枝花市西区玉泉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联系人:周红英
原标题:西区玉泉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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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西区玉泉街道办事处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