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资格审查:
(1)对所交材料进行现场初审,(2)初审结束后,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复审,复审结果在相关媒体上公示3天。
8.报名者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9.应聘者报名后应及时向公司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面试内容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三)组织面试
1.面试内容:此次招聘只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重点考察个人体能、仪表、身体协调性、工作经历和专业特长。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
经面试考试后,将全部人员面试成绩分别在屯昌金盾公司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单位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名人员权益,举报人须实名举报。
(五)聘用
1. 公示期过后,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聘用,聘满为止。聘用人员与屯昌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一个月、一年一考核,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合同。
2.未经聘用的其他人员列入用工数据库,在以后相应岗位人员因辞退、离职缺员需补充时,经领导小组同意,可按本次面试成绩高低顺序递补。
3.本次招聘人员派遣到屯昌县现代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工作。
五、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聘用岗位执行对应的工资标准(含个人应缴五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部分)。
六、工作要求
(一)招聘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严密有序进行。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
(三)凡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要遵守有关规定,严肃工作纪律,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禁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原标题:屯昌县农业检测中心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检测员实施方案
屯昌县农业局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