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核和体检
1.确定考核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按照确定面试人选的办法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考核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考者个人档案等政审方式进行。
3.体检。应聘人员接到体检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按入职体检标准进行。
(五)公示及审批
经面试、考核和体检合格,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信息公布栏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五、聘用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首签合同期一年。合同期满后,视岗位工作需要,可续签(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四)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3000元(含单位和个人的社会保险费)执行。
(五)被聘用人员享受下乡工作补贴。
六、纪律监督
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原标题:合浦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招聘协管员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