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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东济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益性岗位招聘10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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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5-21

(二)笔试

初审合格人员于2018年6月15日8:30至18:00到济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吴泰闸路117号)204房间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内容为公共理论知识,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将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

(三)体检

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对于最后1个名额同分竞争者,另行安排面试确定入围人选。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省人事厅、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公示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结束后,确定录用人员名单。经岗前培训合格,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录用人员在上岗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长三年。

四、岗位管理

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工作原则,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为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岗位补贴标准参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给予每月400元的绩效考核补助。

五、其他事项

(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纪检部门全程监督2018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

(二)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无论招考工作进行到何阶段,取消录取资格。招聘过程请保持手机开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告知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下一考核环节。

(三)本招聘公告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

原标题:2018年济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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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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