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补充规定
1、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2、因我县财政困难及就业专项资金有限,特设公益岗位从业人员不予缴纳各类社会保险。
3、贫困村特设公益岗从业人员必须为长期驻村的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家庭成员。
4、已享受其他扶贫公益性岗位的工作人员不予申报特设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
九、报名时间:2018年5月16日—2018年5月21日
公示时间:2018年5月22日—2018年5月28日
协议签订时间:2018年5月29日—5月31日
上岗时间:2018年6月1日
十、报名地址:行政村报名在本村,镇级特设公岗在各镇(街)、社管中心的劳动保障站(所)
咨询电话:
原标题:?延川县2018年就业扶贫特设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延川县就业管理局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