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聘用
(一)以上程序均合格的人员,与荔湾区土地开发所签定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期一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工作人员按劳动合同的约定享受相关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如聘用人员为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则需在取得学历学位证后签订劳动合同。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过程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招聘工作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
原标题:荔湾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荔湾区土地开发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广州市荔湾区土地开发所
2018年5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