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待遇
1、基本工资。残联专职委员基本工资标准为1875元/月,并参加五项社会保险。
2、奖励工资。由县残联组织专班对专职委员工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年底给予适当的奖励性工资。
五、管理
残联专职委员由县残联统一进行聘用、培训、考核,接受乡镇残联的日常管理,乡镇残联为其提供必要的办公和生活条件。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纪检监察部门检举和申诉,也可直接向县残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残联负责解释。
原标题:县人社局、县残联关于招聘乡镇公益性岗位残联专职委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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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秭归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5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