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得分高者优先。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局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三)公示、聘用审批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海安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施劳务派遣;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导致该岗位出现缺位时,在该岗位参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对象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得分高者优先。
如发生某岗位拟招聘人数不足的情形,在未被录用的全体参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二次自主选岗。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真实、准确、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招考全过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纪违规,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
六、本简章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公开招聘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劳动保障协理员)公告
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