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现向社会招聘社会购买工作人员1名,相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局机关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无不良行为记录,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体型端正;
3、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本科(土木工程专业)以上学历,男女不限。
二、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应聘:
1、曾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受过行政处分或者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三、招聘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7日—4月1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新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三楼人秘股,联系人:潘红英,电话;
3、报名要求:持有效的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等有关证明及复印件一份,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3张。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考试成绩总分100分,笔试成绩60分,面试成绩40分,考试时间2018年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前三名确定为体检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