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试方式及时间、地点
(一)本次考试方式为面试,总成绩100分。
(二)面试时间: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特别提示:报考者在参考期间(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八、体检
面试后依据招考岗位及拟招聘人数,按照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将通过自流井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公告栏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招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的有关规定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者自行承担。
九、考察
考察由自流井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考察后认为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十、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经自流井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后,统一在自流井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公告栏进行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本次招聘对象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配套法规的调整。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在聘用期间,因违反法律法规收到依法处理或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终止聘用关系。
十二、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招聘高校毕业生到自流井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综合业务公益性岗位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考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自流井区人社局纪检组)。
十三、工资及相关待遇
(一)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工作期间,工资薪酬标准每月1380元。用人单位按规定为招聘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二)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国家规定假期。
(三)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在聘用期间,由自流井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为其进行人事代理,聘用期限按现行有关政策规定计入工龄。
(四)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公共服务机构的未尽事宜,按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人社发〔2013〕5号文件执行。
十四、咨询电话
联系人:杨梅,联系电话: 。
十五、本公告由自流井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原标题:自流井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18年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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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流井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