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相关事宜
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取前6名进入面试环节。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按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用。
七、公示
考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公示人选。公示人选确定后,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八、录用及待遇
(一)被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者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合同。
(二)待遇
参照本单位同类岗位执行。
九、本公告由盘水生态产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特此公告
原标题:盘水生态产业园区管委会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盘水生态产业园区管委会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