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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广州市花都区交通局建管中心招聘聘用人员1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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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人才网 2018-04-11

五、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实行包干制,包括工资、奖金、各类津贴补贴、“五险一金”(含单位和个人缴纳数额)、税费等费用。

(一)具有相应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本科、研究生学历(学位);初、中级工程技术资格或乙、甲级造价工程师资格的获聘者,薪酬待遇为包干制人民币7万-13万元/人/年;

(二)具有副高级工程师技术资格的获聘者,薪酬待遇为包干制人民币15万元/人/年;具有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获聘者,薪酬待遇为包干制人民币18万元/人/年。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薪酬待遇为相应包干经费的70%。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它

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题目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方案由花都区交通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原标题:广州市花都区交通局建管中心招聘聘用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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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交通局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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