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由本局办公室进行资格初步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通过,或不列入考核范围。坚持诚信报名原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录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四)考试或考核:采取中药材鉴别能力考试加面试考核方式,由樟树药监局领导、局各科室负责人、药检所负责人相关人员组成考核组,进行中药材鉴别能力考试和面试(各占50%)。根据考试总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选,提交局办公会议研究。
(五)体检、公示、备案:对拟聘人选组织体检、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试用期聘用手续,上报省局备案。
聘用者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再次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原标题:江西省樟树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招聘中药材市场协管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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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樟树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