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待遇
1、驾驶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保。
2、垃圾车驾驶员参照《2016年天心区环卫局汽车队垃圾运输管理及相关工资费用调整方案(试行)》,采用多劳多得按月运量确定当月工资。其他岗位驾驶员工资参照单位同类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3、试用期工资为岗位基本工资、绩效奖的80%,其他福利同等享受。
五、其他
凡在报名、考试和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本简章由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人事劳资科负责解释。
原标题: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编外驾驶员招聘简章
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2018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