㈤体检。
体检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由博州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管委会统一组织,到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另行通知。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见附件3)及有关规定执行。
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须经博州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管委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在指定的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按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㈥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应如实填写《2018年博州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附件4),在规定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接受政审。
㈦ 公示。
由招聘领导小组在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人员中总成绩由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通过博尔塔拉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㈧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三、工资待遇与管理
㈠ 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参照事业单位新招聘管理人员标准确定工资福利待遇。一律实行聘用制,试用期满后由招聘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颁发聘书,聘期3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不再续聘的解除聘用关系。
㈡ 聘期内,新招聘的工作人员参照自治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比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职级工资,考核不合格者可按聘用合同约定解除聘用关系。聘期内服务期限至少两年。
㈢ 聘用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监督及其它要求
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官与考生有利益关系的,考生可提出考官回避申请。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博州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博州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管委会
原标题: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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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管委会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