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与聘用
考试、考核工作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金桥劳务开发有限公司服务大厅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因此造成的空缺岗位,不再安排递补。公示期满无问题的,即为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发放生活费1600元,不缴纳社会保险。期间,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进一步进行复审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待遇
按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并交纳相关社会保险。
1.底薪2300加绩效考核;
2.办理国家规定保险;
3.每月休班4天,值夜班8-9个。
七、管理
1.人事关系以劳务派遣方式委托临朐县金桥劳务开发有限公司管理,由临朐县金桥劳务开发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按照规定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具体工作由临朐县殡葬管理所分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日常管理以临朐县殡葬管理所为主,县金桥劳务开发有限公司配合。
八、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临朐县金桥劳务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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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8年临朐县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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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朐县金桥劳务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