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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韶关乐昌市中共市委宣传部招聘新闻通讯员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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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2018-03-15

四、考试与聘用

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体检、组织考察的形式进行。

(一)笔试

1.时间:2018年4月8日上午9:30-12:00。

2.地点:具体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内容:新闻知识与新闻写作,公文写作与处理。不指定用书。

(二)体检

依笔试成绩从高至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由中共乐昌市宣传部确定并通知考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或放弃体检资格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三)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我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

(四)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中共乐昌市委宣传部提出,监督投诉电话:。

(五)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中共乐昌市委宣传部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为2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参照乐昌市行政事业性单位工勤人员经费标准(3.04万元/人/年)+岗位补贴执行,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五险)。

六、其他

本公告由中共乐昌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原标题:关于公开招聘中共乐昌市委宣传部新闻通讯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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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乐昌市委宣传部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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