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本次招聘各岗位报名人数与录用人数比不低于3:1。若达不到该比例,将取消本次招聘或相应减少招聘人数。通过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本单位电话通知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所有岗位报考人员考试均采用面试形式,主要内容:对应聘者的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形象举止、普通话等基本素质进行综合考察,由评委专家打分。若综合分数相同,民政学校毕业生优先。
最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本单位统一组织安排,具体参加人员、时间、地点本单位一律提前电话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公示与聘用
1、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民政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考生应在两周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七、相关待遇
试用期2个月,月薪2000元。试用期满,经考评合格后签合同。年薪4.8万元(含单位和个人五险一金),绩效考核:前台服务人员0.5—1万元;其他岗位人员1-3万元。
八、其他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试用期不合格或半年内离职的,殡仪馆根据工作需要,按得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南通市殡仪馆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市民政局机关纪委,电话: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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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殡仪馆
2018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