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察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及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根据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不按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与岚山区兴岚劳务派遣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实行聘用制,首聘期一年,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予以继续聘用或解除聘用。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岚山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待遇执行,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社会保险。
六、其他
1.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岚山区政府网站及时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受到影响的,责任自负。
2.岚山区纪委驾驶员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日照市岚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岚山区兴岚劳务派遣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原标题:岚山区纪委驾驶员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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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岚山区兴岚劳务派遣服务中心
2018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