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应聘人员按面试成绩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射阳县步行街管理办公室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县步行街管理办公室为其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后不再进行递补。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结束后,协管员工资根据《射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用工薪酬管理办法(试行)》中核定的执法辅助岗标准执行,同时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新聘用人员在上岗前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
七、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
联 系 人:朱荣荣
八、招聘工作监督
县纪委派驻县人社纪检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
原标题:射阳县步行街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射阳县步行街管理办公室
2018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