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考察
由鼎湖区法制局组成考察组,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考察和综合评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特别是要考察与拟任职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四)体检
经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确定考生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 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五)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鼎湖区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试用期为 1个月,初次聘期为 1年(含试用期)。劳动合同期满,鼎湖区法制局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续聘或解聘意见,同意续聘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五、其它
未尽事宜,可向肇庆市鼎湖区法制局咨询,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0758— ,联系人:严小姐。
原标题:肇庆市鼎湖区法制局关于公开招聘机关雇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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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鼎湖区法制局
2018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