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确定招聘对象: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岗位从到低分确定拟招聘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的进行一个月的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按政策规定聘期不超过3年。
(七)待遇:1.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待遇1600元。转正后待遇2400元(不含年终考核),年终考核奖金按工作情况另行计发。劳动合同1年一签,以上人员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养老、工伤、生育、医疗、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签订劳动合同(最长不超过3年)。
六、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联系人:段先生 何女士
联系电话:
原标题:保山市商务局2018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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