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进行笔试,考试范围: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根据招聘计划人数,按考生报考岗位由笔试成绩排名1:2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50%。笔试、面试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委托第三方统一题目、统一评卷、统一面试。
六、拟聘
按考生报考岗位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择优拟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为主。乡镇、街道基层安全协管员如出现拟聘岗位空缺时,应在符合条件总成绩最高男性中调剂(征得本人同意)。
七、政审及体检
拟聘的考生进行政审,政审合格的拟聘考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政审、体检合格拟聘考生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
九、岗前培训
公示期结束后,拟聘考生由市安监局统一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发安全生产协管员证,对考核不合格的将不予录用。
十、聘用
取得安全生产协管员证书的人员正式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待遇及管理
县安监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一年,试用期3个月。以后每年按实际工作需要,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安全生产协管员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县安监局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险、医疗险、失业险、工伤险、生育险统筹部分)和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个人部分由安全生产协管员自己承担。
安全生产协管员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管理,县人社部门每年对其考核,对考核不称职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康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招聘安全生产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高 原 康平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马 明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一民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员: 马庆元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书记、副局长
安晓祥 县人才中心主任
姚百文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人事管理科科长
翟 微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
本方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康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八年三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