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和聘用
(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本网站()公布。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被录用人员与番禺区人才租赁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签订租赁合同,被录用人员由番禺区人才租赁机构和用人单位管理,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及人员考核等情况,决定是否继续签订合同。
(三)应聘者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计划生育等证明材料是应聘人员获聘后办理聘用手续的必备资料,请应聘者提前办理有关报审手续。(费用自理)。
咨询电话:,联系人:康小姐、钟小姐,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
原标题:2018年番禺区文物办招聘文物保护监督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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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