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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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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人才信息网 2018-02-08

五、体检及考核

按招聘人数和成绩高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体检不合格者,可按照成绩由高到低递补。经过考核合格者,办理入职手续。

六、办理聘用手续及待遇

经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录取,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待遇3450元/月。聘用后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

七、其他

本公告由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节假日除外),联系人:郭小姐。

原标题:2018年上半年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公告

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18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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